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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四川警察学院本科招生考生志愿的通知

来源:四川省江油中学 发布时间:2006-07-11 00:00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川招考委[2006]44号
 
 
关于征集四川警察学院本科招生考生志愿的通知
 

各市、州招委会:

四川警察学院在提前批录取中,由于生源不足,不能完成本科招生计划。根据教育部及省招考委有关规定,决定对该院未完成计划征集一次志愿。现将征集志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四川警察学院本科招生计划缺额数及专业

文科162名,理科228名;其中女生占15%;专业见《招生考试报》所公布的该校所有专业。

二、征集志愿对象及条件

经研究,该校征集志愿的对象为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考,文考成绩达到本二批线而未被本二及以上院校录取的考生。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属征集之列。其条件必须符合以下三点:

1.未婚,年龄不超过22周岁(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);

2.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政审条件;

3.符合公安院校招生身体条件。男生身高不低于1.70米,女生身高不低于1.60米。左、右眼单眼裸视力原则上不低于4.6,无色盲、色弱;两对半检查正常;身材匀称;五官端正,面部无明显疤痕,无明显八字步,无平足,无各种疾病。

三、征集志愿及政审

1.这次征集志愿,既为四川警察学院完成招生计划,也为本二线上未录取

的考生再提供一次升学的机会。各级招生机构必须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宣

传和志愿征集工作。

2.面试、政审时间、地点。凡符合条件,有志就读四川警察学院的考生,

于7月23—24日到成都市蓉城饭店(陕西街130号,公安厅、教育厅附

近)参加四川警察学院组织的面试。面试合格的考生,务于25日下午3点

以前持省公安厅出具的政审通知单(在面试场领取)回户籍地派出所报名

政审(户籍地与居住地分离的,须到两地政审)。

3.补填专业志愿。面试合格考生到报考县区招办填报专业志愿。志愿信息

经县区招办采集并打印校验单,考生本人签字确认,市州招办汇总后,于

2006年7月25日晚上8:00前报录取场系统管理组。

4.系统管理组依据志愿和面试合格名单,于7月26日从高分到低分投档,

供学校审录。

特此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二○○六年七月九日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:高校招生  征集志愿  通知

  四川省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       2006年7月9日印发



来源:四川省江油中学  编辑:江油中学管理员
编辑:许潇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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